马陆中队:加强文明工地施工监管 维护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08 点击数: 次
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马陆城管中队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监管,包括对在建工地是否申报工程渣土处置方案等开展检查。
近日,执法队员巡查至澄浏中路某在建工地时,发现工地西侧红线外堆放大量工程渣土,并且有多辆正在作业的渣土车辆往来驳运。执法队员现场联系该工地负责人,负责人无法出具工程渣土处置证,并承认未申报建筑垃圾。经询问,该负责人称这些渣土车辆系委托运输,此前办过处置证,现已超期,且受委托方未将申报情况告知,表示在此之前该单位对未申报工程渣土处置方案并不知情。执法队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跟进该单位的工程渣土申报情况,做好监督管理,也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辖区内各项在建工程的有序推进,维护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