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民警城管联动执法 严惩擅自承运工程渣土

发布时间:2022-01-14 点击数: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渣土专项检查小组通过嘉定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移交的相关材料,处置了一系列擅自承运工程渣土案件,加大了执法工作的落实力度与执法范围。

据悉,此前交警二大队在沪翔高速上检查时发现多起工程土方车在承运工程渣土的过程中,其驾驶员未能出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的案件,经有关部门确认,这些车辆未办理相关许可证,属于擅自承运工程渣土。交警大队将相关车辆暂扣进马陆城管中队,由马陆城管中队进行下一步行政处罚。执法队员就此事和当事人进行了核实确认,询问了车辆所承运工程渣土的来源及去向等情况,并根据相应裁量基准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承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民警与城管联动执法,使得违法案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更高效、更快速,也更有利于今后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协调开展,对辖区内城市整体改造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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