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城管入店深入检查 遏制商户垃圾混投

发布时间:2022-08-24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为了维护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抵制污染,规范垃圾分类,马陆城管中队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相关检查整治,不局限于居民小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也成为生活垃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地标。

近日,马陆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德富路沿街,进入某餐饮店铺进行检查,在其垃圾房内的干垃圾桶内发现了混有泔脚类湿垃圾。执法队员拍照取证,当场告知店主干湿垃圾混投的违法事实及相应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将干湿垃圾分别投放。随后,执法队员于责令期限届满后,再次来到该处地点进行复查,发现店家未整改。经询问,店家表示无法整改。执法队员就该店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情况做了调查,该店负责人表示开展过相关培训。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所有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中,干湿垃圾混投一直是沿街餐饮商铺容易出现的违法现象。今后,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将继续深入沿街店铺,通过罚教结合的行政手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净化市容环境。

46c76cf065a040a99f5b64d28e2117d4.jp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