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深入工业园区 整治违规设置收集容器
发布时间:2022-11-25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了维护辖区内市容市貌整洁,全方位落实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切实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执法,马陆城管中队深入工业园区,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及垃圾分类检查整治工作。
执法队员巡查至横仓公路某工业园区,在园区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家公司办公场所一楼入口处设置干、湿垃圾桶一组,但现场未见可回收物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执法队员找到公司负责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拍摄取证照片2张,并向该负责人阐明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告知其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数日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地点进行复查,发现该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已按照规定设置齐全,初步完成了整改。执法队员拍照取证,并再次重申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督促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涵盖居民小区、沿街店铺、工业园区及厂区等等,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在宣传教育的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进一步普及,使其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保障城市和谐发展,打造宜居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