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渣土车辆未带处置证 马陆城管积极严查

发布时间:2022-11-30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在嘉定新城城区建设过程中,在建工地的施工管理始终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因其数量多,规模大,渣土车辆往来频繁,也对城市市容的良性维持提出了挑战。马陆城管中队根据部门职能划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积极处理相关案件。

近日,马陆城管渣土组执法队员在沪宜公路陆沈路附近,集中查获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处置证案件共计10起。执法队员于现场发现车辆运输工程渣土,遂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抽查,当要求出工程渣土示处置证时,驾驶员表示处置证未随车携带,无法出示。执法队员联系车队负责人到队部做询问笔录,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处置证都是电子格式,忘了将电子版处置证及时打印出来交给驾驶员。执法队员查看了电子版处置证并进行核实,对于该车队所属公司未随车携带处置证的违法事实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船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记录线路、时间和处置地点的电子信息装置,随车船携带处置证,并按照交通运输、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区域、时间行驶。

马陆城管中队一直将在建工地的施工文明作为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严抓工地管理,不仅针对工地区域,也涉及城市道路,对于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有关工地及车队负责人树立相关行业责任义务和法律意识,严格约束和规范建筑工地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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