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加强商区巡查 整治违规设置收集容器
发布时间:2022-12-09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了维护辖区内市容市貌整洁,全方位落实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切实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执法,马陆城管中队深入各商业园区,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及垃圾分类检查整治工作。
近期执法队员在洪德路、云谷路、白银路等路段的巡查中,发现在部分商户的经营场所内存在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容器缺失或违规情况,违规情况具体表现为缺少相应标识。执法队员找到公司负责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拍摄取证照片2张,并向该负责人阐明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告知其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违法事实,要求其限期整改。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数日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地点进行复查,发现该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已按照规定设置齐全,初步完成了整改。执法队员拍照取证,并再次重申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督促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于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执法队员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涵盖居民小区、沿街店铺、工业园区及厂区等等,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在宣传教育的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进一步普及,使其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保障城市和谐发展,打造宜居新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