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切实履行交办任务 严惩无证堆放渣土
发布时间:2022-12-09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了更快更高效地推进工程渣土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开展,马陆城管中队通过各种其他途径获取第一手情报,通过协作、联动、接办等方式积极投入相关执法工作。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区城管执法大队的指令,指出在马陆镇陈村村第八果园内发现擅自倾倒、堆放工程渣土的行为。执法队员根据指示到达现场,发现确实有大量堆土,现场测量堆土面积达1750平方米。执法队员询问现场负责人,得知工地未取得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的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明。
在队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该负责人解释该地块为抛荒地,村里要求不允许土地有抛荒现象,为了耕种,经过村里同意,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因此从外面运来工程渣土进行回填,并出示村里出具的回填情况说明作证,且办理过《马陆镇渣土运输审批表》。执法队员对此进行解释,说明该审批表仅为镇里的内部工程渣土运输审批表,非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工程渣土处置证,另外,审批表上显示的渣土量75平方也和现场实际核实的渣土量差距悬殊。随后,执法队员又详细询问了该工程渣土起始堆放时间、具体来源、运输车辆数量等等相关重要信息,了解到车队是工地负责人朋友介绍的,现联系不上,愿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执法队员告知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条款及处罚依据,该负责人表示接受。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规定: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执法队员在全部执法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现场仔细勘测及多方面沟通了解,仔细、严谨地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执法任务,将在建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