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深入工地例行检查 整治违规设置收集容器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了维护辖区内市容市貌整洁,全方位落实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切实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建筑工地开展生活垃圾执法,马陆城管中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及垃圾分类检查整治工作。
近日,执法队员对宝安公路合作路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发现其西北侧某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现场只有一个黑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干垃圾,其标识也不符合规范。执法队员当场拍摄照片留证,找到公司负责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向该负责人阐明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责令其限期整改。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工地进行复查,发现该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已按照规定设置齐全,初步完成了整改。执法队员拍照取证,并再次重申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督促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于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执法队员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不仅涉及居民小区、沿街店铺、工业园区及厂区等,也通过在建工地的日常施工文明检查,进一步发现建筑工地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进一步普及,使其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保障城市和谐发展,打造宜居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