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杜绝无证运输工程垃圾 城管认真排查不松懈 

发布时间:2023-03-30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为更快更高效推进工程渣土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土方车的规范运输,马陆城管中队严格排查建设工程垃圾承运车辆,积极落实渣土类事项相关执法工作。

近期,专项小组在进行日常渣土车辆检查,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土方车装载建筑工程垃圾,但驾驶员无法出示建筑垃圾处置证。执法队员联系到该车队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该车辆未取得处置证,承认擅自承运建筑垃圾的违法事实。

执法队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询问了建筑垃圾来源及去向,该负责人均表示并不清楚,当时车辆停在路边,正在等待通知。执法队员依据裁量基准,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加强建设工程垃圾承运车辆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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