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对“居改非”说“不”

发布时间:2023-04-18 点击数:

“居改非”不仅对小区居住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举报,位于沈徐路的某住宅小区一处居民住宅涉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住所作为商铺使用。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房屋系两人租住,其主卧内放置床和桌椅,客厅内放置餐桌,厨房和卫生间均安装有厨卫设施。但客厅内有货架4个,均放置食品等货物。执法队员现场对货架进行测量,并告知租户其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开具整改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规定整改的期限到期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地点进行复查,发现该处房屋内的货架已清空,陈设布局已恢复原样。执法队员现场拍照留证。

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询问该当事人在住宅里放置货架及货物的原因,当事人称其在其他地方开店,进货太多放不下,就把这里当临时仓库存放,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今后不会再犯。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城管执法事项的检查工作,加强同物业协同联动,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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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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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