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敦促物业尽责履职 从根源遏止违法搭建

发布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物业与城管的管执联动,敦促物业依法履行职责,日前,马陆城管中队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开展监督、教育,落实行政处罚措施。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双单路某小区内存在违规装修情况,执法队员接报后立即赶往该处进行核实。发现举报内容属实,上述住户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在三层浇筑楼板。执法队员联系到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进行核实调查,该公司负责人称其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和瑕疵,未能将工作管理到位,未及时将违法搭建的情况上报业主委员会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中队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房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一方面开展业主违规装修约束管理和执法;另一方面,针对物业未尽管理责任义务的违法事实做出相应行政处理。通过双向整治,齐头并进落实住宅物业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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