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马陆城管开展无证运输工程垃圾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2 点击数:

为更快更高效推进工程渣土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土方车规范运输,马陆城管中队严格排查工程垃圾承运车辆,积极落实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专项小组根据区城管执法局指示,在对横仓公路尚学路检查中,现场发现两辆用于运输工程建筑垃圾的小型卡车。执法队员要求驾驶员出示建筑工程垃圾处置证,驾驶员表示车辆无处置证,无法出示。经调查,车辆系个人挂靠公司所有,运输的工程垃圾约为15吨。执法队员向其询问工程建筑垃圾来源及去处,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违法事实。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垃圾承运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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