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认真核查不遗漏 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
发布时间:2023-06-28 点击数: 次
为高效推进工程渣土检查,确保辖区内土方车规范运输,马陆城管中队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排查建设工程垃圾承运车辆,落实渣土类事项相关执法工作。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接嘉定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所告知书,根据其反映的情况,至双单路合作路工地现场核实。执法队员联系到工地负责人,向其陈述来由,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该工地两辆卡车运输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渣土的情况。执法队员详细了解工程渣土的来源及去向,该负责人表示其受朋友委托派车运输工程渣土,但目前无法联系到朋友,也不知道驾驶员和车辆的去向。此次系私自运输行为,该工地出土运输单位并不知晓此事。
经调查,运输的工程渣土共计14吨。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严格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垃圾承运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