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规范公共场所营业 治理无卫生许可证经营
发布时间:2023-07-12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有序推动辖区内公共场所有序规范经营,维护广大消费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城市经济健康发展,马陆城管中队与嘉定区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嘉定区卫健委线索移送单,对未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敦促整改。
执法队员至阿克苏路宝龙广场,对涉及两家商铺进行检查。两户商铺负责人表示自2021年获得营业执照正式营业至今,尚未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执法队员指出该行为属于违规经营,对两家商户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存在潜在危害,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队将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有力打击此类违法经营行为。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该项整治工作,为广大消费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