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装修建筑垃圾混投至干垃圾桶?马陆城管开出一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3-08-24 点击数: 次
今年是上海实施垃圾分类第四年,垃圾分类“新时尚”也已成为市民绿色生活的良好习惯。然而,有部分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贪图一时便利,将装修垃圾混投至干垃圾桶,给后期垃圾分拣、清运加大了难度,更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前不久,马陆城管接到一张马陆环卫管理部门移送告知单,反映在丰年路某号有人将装修垃圾混入干垃圾桶内,影响分类收运。
马陆城管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处为某大型厂区,在该厂区垃圾分类投放点,有木条、板材等建筑垃圾被倾倒在黑色的干垃圾桶内,另有大量废弃木板材料和废旧物品堆放在垃圾桶旁,现场一片狼藉。
执法队员立即联系该厂区负责人,告知其建筑垃圾不该混投。其表示工人为了图个方便,将装修垃圾投在干垃圾桶内。
依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违反规定,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的,有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1000元以下罚款。
据此,马陆城管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将违法乱扔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并放置指定集中堆放点,并对该混投建筑垃圾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8月23日上午,马陆城管执法队员再次来到该处,发现该厂区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置了四分类垃圾桶,且现场投放情况良好,周边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接下来,马陆城管中队将在加强垃圾分类投放宣传的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仅要着力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同时还要提高执法力度,推动垃圾分类投放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在此,马陆城管中队提醒广大市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切莫混合乱投放!违者将受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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