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加强绿化管理执法 整治占用绿地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执法,保护城市公共绿地,近日,马陆城管中队依法查处一起沿街商铺占用公共绿地的案件。

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云谷路某商铺涉嫌占用绿地,其所在楼栋南侧绿化带有一处被硬化占用,硬化处放置了空调设备。经现场检查,确定空调管线与白银路某商铺连接。经执法队员现场测量,占用绿化面积约为5平方米。

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队员得知该处绿化系商铺老板因无适合场地安装空调设备和水箱,将其商铺建筑背面的绿地进行了硬化,用来放置空调设备。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充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应当提供道路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深化执法监管,罚教结合,依法查处占绿毁绿违法行为,为营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市容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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