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筑牢卫生安全防线 营造健康经营环境
发布时间:2023-09-08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移送案件,某美容场所涉嫌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存在擅自营业行为。
当日,执法队员赶至宝塔路该美容场所现场勘察,反复敲门确认涉及经营地址内无人员在内,随即拨打该美容场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经询问,当事人称已于8月21日起对该处暂停经营,并将于9月搬离现经营地址。执法队员在电话内予以教育,并详细耐心讲解法律法规。9月6日,执法队员再次至现场复查经营情况,该处房屋已处于空置状态。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加强辖区内重要场所的检查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引导商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合法有序经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马陆城管中队提醒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