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重视生态环保监管 加强扬尘管理防治
发布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次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根据市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工作要求,至S6辅道某工厂点位进行文明施工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厂搅拌站未按照要求对堆放材料进行覆盖,混凝土骨料没有完全覆盖,未能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导致现场产生扬尘。执法队员现场拍摄照片取证,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展开调查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搅拌站工作人员称因为马上要用相关材料,所以没有及时进行绿网覆盖,表示今后一定会重视这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扬尘管理。
随后在规定整改的期限内,执法队员再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复查,发现上述问题均已整改,该处搅拌站已按照要求全面覆盖了绿网,无裸露土地。执法队员再次对工厂负责人重申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扬尘监管治理工作,针对容易产生污染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加强宣传普法,巩固整治成果,维护辖区整洁的市容环境。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