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违规招牌隐患多 城管整治不松懈
发布时间:2023-11-16 点击数: 次
为维护本辖区内市容卫生长效整洁,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日前,马陆城管中队在日常巡查的执法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违规设置户外招牌的现象依法进行处置。
近期,执法队员巡查至德富路时,发现一家沿街商户门楣上方有平行外墙设置的户外招牌2处,其中上面1处突出外墙立面1.2米,内容包含店招名称和英文字母等。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开展调查,了解到该处户外招牌的设置并未经过管理部门批准。执法队员随后通过询问店铺负责人了解到,该招牌的高度、设置时间、店铺层高等信息,并告知其相关违法事实,责令限期整改,要求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招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户外招牌设置应当符合户外招牌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的要求。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拆除;拒不改正或者拆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期限届满,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复查,发现负责人已将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的户外招牌确拆除,完成整改。
不按户外招牌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的要求设置的户外招牌不仅影响整体市容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行人安全。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此类违规店招的排查和处置力度,督促各商户加强监督检查和自我监督,及时发现并拆除破损、老旧和违规户外广告设施,为保障市民头顶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