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城管环卫联动 提升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数: 次
为进一步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维护辖区市容环境整洁,马陆城管中队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对辖区开展全方位检查,积极整治垃圾堆放、垃圾混投等违法现象。
日前,中队执法队员根据环卫管理部门移送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违规情况移送告知单》,至阿克苏路某商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垃圾集中收运点的湿垃圾桶内有塑料包装袋等干垃圾。执法队员随即开展调查,在现场联系到该处的保洁主管人员,其承认干湿垃圾混投系本人行为,称由于垃圾量比较多,工作繁忙,图方便就把干湿垃圾都丢在了一个桶里。执法队员要求其立即改正,但当事人因工作繁忙没空,并未立即改正。执法队员告知其相关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进行查处。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经营者。
后续,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通过与环卫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落实执法工作的同时做好宣传,做到全面铺开、长效监管。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