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小区垃圾“流浪” 城管助力归位
发布时间:2024-01-17 点击数: 次
为维护辖区内市容市貌整洁,全方位落实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切实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执法,对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物流园区等区域全面展开生活垃圾整治行动,针对生活垃圾混投及随意堆放现象进行重点排查。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根据物业上报的情况,到达位于依玛路389弄的居民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在该小区共计发现两例生活垃圾乱堆放案例,均堆放在小区道路上,丢弃物均为黑色塑料袋,内装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开展调查,测量堆放垃圾占地面积,并通过物业提供的相关线索追查到丢弃垃圾的当事人,均系小区内居民。
经过队部询问,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行为,表示因贪图方便,将生活垃圾随手丢弃在小区内。执法队员指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将会影响居民居住环境整洁,造成环境污染,已经违反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条文规定,需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两位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吸取教训,下次不会再犯。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今后,中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社区、物业举报及日常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案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方位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