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城管协同建管委 整治工地裸土未覆盖
发布时间:2024-02-22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改善辖区整体环境,防范大气污染,马陆城管执法中队在接到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的《违规行为移送单》,对裕民南路双单路某工地的扬尘污染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在执法现场,马陆中队执法队员发现该处工地的确存在裸土未覆盖、未做好扬尘抑制措施的情况。执法队员立刻开展调查,联系相关负责人,陈述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该负责人表示接受并按规定为裸土进行绿网覆盖,完成整改。执法队员现场取证核实,拍摄复查照片等。
但在处罚问题上,该单位指出其施工队有专业分包公司,并提供分包合同。合同称,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有专业分包公司承担。执法队员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对分包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两单位均表示于今年1月11日才取得施工许可证,刚刚开工,来不及做好覆盖工作,今后一定注意加强落实扬尘抑制措施,积极拥护相关政策,文明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今后,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严格推行施工扬尘情况监管工作,多渠道多方位监管在建工地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治扬尘污染,在实践中摸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