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城管深入在建工地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26 点击数: 次
为加强辖区内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马陆城管中队于近期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垃圾分类检查,督促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废弃物、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情况。
城管中队专项小组深入在建工地各个角落,针对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投放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工地内有生活垃圾违规投放现象,主要为干湿垃圾混合投放。通过调查取证,确认系工人个人所为。执法队员当即指出问题所在,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将垃圾进行合理分类,并给予当场处罚。随后,执法队员又对建设垃圾消纳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送达消纳通知单。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经营者。
在垃圾分类整改完成后,执法人员对工地建设方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加强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技能,确保垃圾分类的有效执行;要求建工地设置合适的垃圾分类设施,如分类垃圾箱、垃圾堆放区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执法队员也对工地的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