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城管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发布时间:2019-07-16 点击数: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半个月时间了。无论是企事业单位、商场、小区还是居民群众自身,大家都纷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过还是有些人觉得,垃圾分不分类和自己无关。如果你是这么做的话就要注意了,搞不好将会收到罚单。

7月10日下午,南翔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对南华路两侧餐饮店的垃圾分类情况逐一检查,当检查至某餐饮店的时候,发现一个黑色的干垃圾桶内情况不对:虾壳,果皮、菜叶等湿垃圾被随意混投在桶内,涉事店员现场口头表示“好的我会改正的”,事实上此前执法队员已多次会同本辖区的环卫工人对这名店员教育劝导改正,但收效甚微。

执法队员随即固定证据对其依法立案,并开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整。

事后,这位店员表示自己之前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已深刻吸取教训,将正确分类投放。

南翔城管中队主要想通过这次对个人的生活垃圾混投的处罚,让大家明白“处罚只是手段,分类才是目的”。下阶段,南翔城管中队将继续坚持“宣传、教育、整改、执法”有机结合,本着“执法一个、教育一片”的理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以精细化管理的态度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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