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未袋装,南翔镇城管迅速出击查改“任性施工”!

发布时间:2021-03-05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为切实提升辖区街面市容环境面貌,南翔城管中队坚持把难题顽症执法整治和日常精细化管控相结合,严格管控新增市容问题。近日,南翔城管中队针对一起沿街商户装修垃圾未袋装化案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3月2日上午,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到民主东街74号时,发现该处堆放有大量装修垃圾,虽然经彩条布的简单围挡,但装修垃圾并未袋装化。二楼装修工人还在不停从高处抛下装修垃圾,极易造成粉尘飞扬,给出行路人也带来不利影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执法队员现场立即叫停施工,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堆放装修垃圾的当事人至中队配合调查。次日询问过程中,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装修垃圾的具体投放要求和装修垃圾未袋装化的危害性,当事人承认未对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化,承诺将积极整改并联系环卫公司尽快清运。最终,中队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当事人已经整改完毕并联系环卫公司清运了装修垃圾。

下一步,南翔城管中队会继续加大对辖区巡查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控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辖区市容整洁、畅通、有序和商户常态化管理,保证南翔镇辖区市容环境的整洁美观。

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广大市民:装修垃圾袋装化,可以避免堆放、处置、运输过程中的粉尘飞扬,防止对市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a0e09ec971b4250acb3d92ac7679a22.pn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