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城管中队查处房产经纪未备案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5-26 点击数:

近期,南翔镇房地产市场交易如火如荼,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促进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南翔城管中队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位于宝翔路上的某房产经纪公司,已经经营多年,但当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出示房管备案手续时,该经纪公司负责人却无法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并坦诚营业至今尚未办理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告知相关负责人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并责令其限期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

下一步,南翔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房产市场领域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强对辖区房产中介机构日常监管,重拳整治房产中介行业违法乱象,助推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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