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中队: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严查!重罚!

发布时间:2021-09-29 点击数:

房屋装修、老房翻新难免会产生拆房垃圾、建筑垃圾,一些非法的清运队伍在利益驱使下,利用市民图省事急于加快装修进度的心态,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日前,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了一起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对当事人予以了重罚。

9月19日,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了热心市民举报,“在真南路赵家弄有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情况,现场有挖机正在作业,还有土方车频繁进出,希望城管能查处。”接到举报后,根据热心市民提供的地址,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勘查。现场发现一辆挖机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施工作业,暂未发现有渣土车,但根据执法经验及围观市民的指证,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渣土运输车辆极有可能刚刚装载结束后驶离现场。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现场负责人语焉不详,且无法出示相关许可证件,中队依法对该挖机予以暂扣,并向当事人开具谈话通知书。

在属地村居的协助下,执法队员调取了该区域监控,通过出入口点位监控画面分析,发现在9月19日当天9时06分、10时50分、11时56分,牌号为沪FP93**、沪FE27**的重型自卸货车分别在该处满载建筑垃圾后驶离,共装运3次。9月27日,当事人来中队配合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向其出示了监控视频截图,面对“铁证”,当事人承认自己安排的挖机和渣土车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将打击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真南路赵家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建筑垃圾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诉必回、诉必转案、执法必严的工作态度。下一步,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执法力度,发动周边群众监督,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及时举报,形成群防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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