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中队:为图方便乱倒污水,罚!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次
近日,南翔镇一沿街商铺因向店外乱倒污水被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了罚单。
11月1日9点,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45市民热线举报,反映在南翔镇栖林路468弄格林食街某生鲜店门前有乱倒污水现象,立即指派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处置。检查发现,该商户经营水产品,不仅在其商铺门口清洗水产品,现场洗过的污水肆意横流,淌满了店外的场地。在秋冬防疫的关键时节,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行人安全,还给病媒生物提供了滋生蔓延的环境。
执法队员制止了该商户的行为,告知当事人其乱倒污水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乱倒污水的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并来中队接受调查。
当日下午,当事人曹某来队配合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出示了现场证据照片,曹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为图一时方便直接把污水倒出门外。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依法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包括公共场所乱倒污水在内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常见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商户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同时,持续加强对商业街区、沿街商铺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