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中队:规范店招店牌用语 普及通用语言文字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保护和使用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南翔城管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加大了对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等户外设施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整治力度,营造良好和规范的用字用语氛围。
近日,南翔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南翔镇解放街某运动服饰店的店招店牌上仅设置有“ANTA SPORTS”的外国文字字体,未用规范汉字标注,涉嫌存在违反公共场所招牌用字规定的行为。执法队员当场对该店铺的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将至,执法队员前往该店铺进行复查,发现经营者已经对违法行为予以改正,在店招店牌上加上了中文店名进行标注。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队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下一步,南翔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强沿街商铺店招店牌、商业和公益广告用字规范的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对不符合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督促相关商家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直至达到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