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中队:私占公共绿地,岂能任意妄为!
发布时间:2024-08-09 点击数: 次
小区绿地是美化小区居住环境的配套设施,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但有不少小区居民,认为自己门前的绿地就该归自己使用,反正别的业主也够不着,一些小区绿地就被改造成了“私人花园”,甚至是“菜地”......引发蚊虫滋生、臭气熏天等诸多问题。
日前,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45市民热线反映,位于嘉吉路60弄7号楼附近的公共绿地上存在圈占毁绿现象。
执法人员接投诉后,会同居委、物业工作人员赶至现场,经过现场勘察,确认是某栋楼底层业主擅自在该处公共绿地内圈占毁绿为已私用。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阐明了擅自占用、损坏小区公共绿化的危害性及违法性并告知其整改。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次日,执法人员与居委、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复查,现场已完成整改。物业也将对小区损坏的绿地予以养护,避免“破窗效应”。
通过多方协同处置,诉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下一步,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强化与居委、物业之间的沟通,推动管执联动工作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前端管理职责,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提升小区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