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中队开出辖区内第一张企业垃圾分类罚单

发布时间:2019-09-02 点击数: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即将“双满月”之际,8月30日上午外冈镇城管中队开出辖区内第一张企业垃圾分类罚单。

今年7月下旬,执法人员首次到该公司上门宣传,发现该管理方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和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两项违规之处,执法队员在告知垃圾分类要点并开具了《嘉定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告知书》。8月中旬,执法队员再次登门检查,该公司仍然没有履行垃圾分类义务,随即向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教育,责令限期自行整改完毕,并进行了拍照取证。

30日上午10时,执法队员第三次来到位于外钱公路某管业公司进行检查。公司整改情况仍不尽如人意,虽然设置了标志较为明显的垃圾桶,但作为一家大型生产企业仍然缺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两种分类容器,并存在零星混投情况,该企业涉嫌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26条第1款,执法队员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伍佰元。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不断深入开展,外冈中队将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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