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中队:守护舌尖安全,餐厨废弃油脂台账不可缺

发布时间:2023-12-07 点击数:

【以案释法】

案例:

外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祁昌路某烧烤店未按照要求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账。

2023年12月4日下午,执法队员来到祁昌路**号进行检查。烧烤店老板表示,已经和上海长泾油脂有限公司签订了废弃油脂收运协议,由于他简单地认为只要有协议,有专业公司定期收运废弃油脂就行了,就没有建立相关的台账记录。执法队员立即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餐厨废弃油脂事关市容环境卫生、资源循环利用和群众的身体健康,除了日常运收,一定要做好齐全的台账。同时执法队员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其立即整改。

次日,当事人来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并主动承认错误、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执法队员复查,该烧烤店已配合整改,建立了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并要求员工如实做好记录。

下阶段,外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将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大排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交送、收运或者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产生单位、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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