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中队:擅自夜间施工 城管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24-01-09 点击数: 次
案例:
2023年11月23日22时18分,外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执法中队)接到外冈城运中心电话,称百泉路夜间施工扰民。22时35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百泉路停靠两辆工程施工车辆,路旁堆放四根圆柱钢管;施工车辆运载的设备正在进行打桩作业,发出巨大噪声。经过了解,施工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夜间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其行为,对其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并开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勘验图》、《责令改正通知书》,直接送达现场负责人,其签收并表示立即整改。22时50分,施工设备关闭,设置安全警示围栏,工人全部离开社工现场。11月29上午,当事人授权委托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到中队窗口接受处理,承认其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并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外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值班备勤,同城运中心联合协作,加强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问题。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