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路中队:街面治理多策并举,精细化管控出成效
发布时间:2019-03-06 点击数: 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条宣传语相信大部分人都能脱口而出,道路安全的秘诀对行人和车辆是遵守交通法规。新成路城管中队的队员们每天风雨无阻地巡逻在路面上,对道路安全整洁更有秘诀。
一、及时处置禁止性行为,保障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道路上的微小问题,就可能对行人和车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道路通畅,新成路城管中队分早中班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注意小细节,对破坏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零容忍。2019年2月对巡查发现的嘉罗公路东大街东侧往南100米的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颜色为橙底黑字,大小为“1.5米×1米”,内容为“89-145㎡墅境美宅,9700元起环上海争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责令设置者限期拆除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19年1月对投诉举报的新成路XXX号门前擅自搭建假山的行为进行处理,在设置公司以营业执照正在办理、春节期间无工人等借口不整改的情况下,队员耐心教育、文明执法,最终以该公司自行拆除并接受行政处罚结案。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前: 整改后:
相关法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调查摸底店招广告牌,做到数据有数心中有底。队员们对道路两边商铺的店招广告牌进行摸底排查、信息登记,为每一家被检店铺制作了包含“店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检查情况”及“现场照片”的电子档案,同时更新勤务APP上店铺信息,并对存在违规设置广告、一店多招、店招超规格、违规设置LED广告屏等行为进行统计,按照计划逐一进行整改。数据有数、心中有底,在台风、暴雨等预警发生时,能及时查验,要求店家加固,以防止广告牌掉落导致的安全事故。2019年至今已拆除商铺违规设置的店招广告牌15块,有力地推进“精细化管理示范道路”的创建工作。
相关法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统称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违反规定设置户外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强制拆除,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设置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修复。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设施,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强制拆除。
三、落实责任区责任义务管控,保持路面干净出行通畅。督促辖区内单位、店铺签订市容环境责任书,监督责任区责任人建立台帐资料,要求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区内的市容整洁、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中队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履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跨门经营、乱堆物、乱晾晒、乱倒垃圾、地面污水不清理等整治工作。2019年至今已对不履行市容环境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3起,有效保持了人行道整洁畅行。
相关法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第五条 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任人的责任要求确定如下: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的行为;(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责任人除了应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外,在责任区内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二)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三)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任人未履行相关责任要求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责任人未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他还有一些常规的由城管行使的与道路安全有关的行政处罚有:运输水泥、砂石、泥浆、垃圾、粪便、渣土等的车船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占用桥面、隧道堆物、设摊,占用道路堆放超过道路限载的重物(《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0条第1款和第4款);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第6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出租车管理条例》、《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等等、等等,比金陵塔的绕口令还要绕,我就不一一道来了。
没有好记性,当不了好城管;没有强体力,做不了新城管。最后,以新成路城管队员们在春节期间清扫路面积雪的照片结束,因为这是我们压箱底的秘诀,那就是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