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路中队:装修敲墙须谨慎 住宅安全系万家

发布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4月初,新成路城管中队接到居民投诉称,迎园十三坊有业主在装修时破坏承重结构。执法队员立即会同物业、居委工作人员到现场查证。

业主对执法队员的到来感到诧异,在讲明利害关系后,业主同意我们进入装修现场。经现场检查发现:业主在装修中将玄关处与卧室C的隔墙部分敲除、在卧室A与卫生间B的隔墙处破墙开门;另外,客厅与卫生间A隔墙毁损,此处砖色与周边砖色一样陈旧。经物业认定,三处墙体皆为240mm标砖砌体,属于承重结构。执法队员责令业主限期恢复,并向业主提供了经认证具有专业修复加固资质的企业名单,确保施工质量。

经过多次沟通,业主认识到了破坏承重结构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严厉性,遂联系了专业公司实施修复,并由修复公司出具修复报告。至此,该起投诉处置完毕。

整改前:

整改后:

春季,气温稳步回升,家装市场也活跃起来了。新成路中队提醒广大业主:请您在装修前务必先行向小区物业登记备案,了解相关规定,了解房屋结构,合理设计选择装修方案,聘请有资质的装潢公司。切不可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增加采光通透”等原因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影响到其他住户的居住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将承重结构定性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第十五条第一项将“损害房屋承重结构”列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该司法解释,如果某户业主存在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该楼的其他业主(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业委会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物权诉讼或者侵权诉讼,要求某业主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该司法解释的出台,降低了原告的举证难度,有利地维护了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