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路中队:居民区饲养家禽扰民 多部门联动迅速处置
发布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次
近日,新成路城管中队接到举报称,迎园5坊内有居民饲养鸡及鸽子并在楼内宰杀售卖,气味相当难闻,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4月21日中队执法人员联合社区民警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该居民在家中饲养家禽。经现场点算,共10羽,其中鸡7羽,食用鸽3羽。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4月底,中队执法人员会同辖区市场所工作人员至该居民家中进行复查,发现家禽已经全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