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路中队: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危害大 城管宣传整治助力消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次
由于小区没有足够的集中充电设施,有部分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里,堵塞安全通道,拎电池回家、拉飞线充电的情况屡劝不止,电动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深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非机动车的通行、停放、充电等有了新的规定。
对此,新成路城管中队与社区居委、物业联合联动,加强对小区内非机动车充电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同时,走进小区,走进楼内,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居民充分认识到违规充电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并且,中队汇同居委、物业,对钜凯馨园小区内地下非机动车库进行联合整治。本次整治,清理了长期堆放无人认领的杂物,以及一些长期停放的“僵尸”非机动车。有效释放地下车库公共空间,提升车库使用率。为杜绝各类非机动车违规现象,物业将新增电瓶车充电设施,方便居民停车充电。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对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