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监管不松劲 徐行镇城管中队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0-11-18 点击数: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行至今已一年有余,为扎实提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效,近期,徐行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开展垃圾分类检查,检查中发现,虽然经过一年多时间,居民都有比较好的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城管队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不少居民社区的垃圾厢房或是沿街商铺的垃圾收集点位存在分类标识老旧、文字引导内容错误等情况。其中最为普遍的是垃圾筒身或引导标识的英文用词错误,此类错误可谓五花八门,易对市民群众的垃圾投放造成误导。经过多方询问,城管队员了解到原因多在于居民社区、沿街商铺的分类责任主体英语水平有限,不足以在选择、张贴标识的过程中区分这些专用单词,因此才造成了此类错误。对此,城管队员建议各类场所的分类责任主体向属地居委、绿容所等部门,定期按需领取官方印制的宣传品,既能一定程度上节省宣传开支,又能保证宣传引导的内容准确与规范。

在对居民社区的检查中,城管队员还发现多个小区内的垃圾驳运车存在混装情况:有的单辆车上同时装载干垃圾与可回收垃圾,有的贴有“干垃圾”的车内装满了塑料瓶等可回收物等。易给居民群众造成“居民辛苦分类,管理方混合清运”,分类成果被抹杀的感觉,严重打击群众的分类积极性。对此,小区物业向城管队员解释称,工作人员或因驳运车辆有限而一车两用,或图方便而将两类垃圾上下叠放运输,于是造成驳运车混装的现象,但能保证两类垃圾的后端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听取小区物业解释后,城管队员强调物业部门作为小区垃圾分类驳运的责任主体,理应自觉履行分类驳运责任,小区物业经理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要求,并按需配齐驳运车辆,主动避免混运情况发生,否则依《条例》规定可对其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通过近阶段对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发现市民群众的垃圾分类责任意识显著提高,良好的源头分类习惯日渐养成。接下来,中队方面将严抓促改各类短板问题,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监管密度与力度,强化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为城市生态环境优化贡献城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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