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整治占道堆放 坚决还路于民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 次
沿街商铺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占道堆放、围挡破损,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整洁的市容市貌,对市民的出行安全也造成一定的困扰。
近日,徐行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前曹公路某沿街商铺店面前的人行通道上堆满了废旧木板、编织袋等装修垃圾。该路段人流量较大,建筑垃圾如此阻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队员进店找到了当事人,了解到店面近日进行装修,店内空间小,只能将建筑垃圾堆放于店门外。执法队员责令当事人清理人行道路面垃圾并清洗路面,恢复人行道通畅,同时告诫当事人,装修垃圾务必及时清理,若再发现乱堆乱放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将予以立案查处。当事人表示当天就会将占道堆放的物品清理整改完毕。
两日后,执法队员巡查至此,发现当事人不仅未清除占道堆放的物品,反而把沙发等家具也堆放在道路上。针对此行为,执法队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清理堆物,还路于民,并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督促当事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始终保持道路畅通整洁。
下一步,中队将继续秉承严格执法,服务群众的宗旨,将加强巡查的频次,及时发现、查处各类占道堆物行为,同时做到跨前一步,主动了解商户实际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确保辖区道路 “干净、整洁、有序”。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