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绿化带停车?城管来说不!

发布时间:2023-07-24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强,许多车主为贪图方便将车停到了公共绿化带上,试图把绿化带当成临时停车场。此举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而且破坏绿化,严重影响城市面貌。

近日,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新建一路东绿路西面某处,发现一厢式货车停放于路边绿化带内,车辆底部原为绿化的区域有碎砖块覆盖,部分泥土已经裸露在外,草地上的车辙印清晰可见。同时,由于受货车碾压,草地变得稀稀疏疏。经现场查看,火车司机的违规停车行为涉嫌损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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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联系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及挂靠单位,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要求其自行整改。车辆使用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权衡利弊后主动进行了整改,并表示不会再将车辆停放于路边绿化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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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徐行城管中队将联系绿化养护部门进行绿化补种,并根据相关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其损害绿化的面积参照补偿标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窗口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