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徐行中队积极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连日来,徐行城管中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队员进入厨房,检查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施安装情况、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开启使用、干湿垃圾分类投放等情况,并当场向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商户及时改正。

下一步,我中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油烟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餐饮行业的规范经营意识,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将餐饮油烟管控工作做实做细。同时督促餐饮单位按照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推动餐饮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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