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以案释法】着力整治跨门经营,营造有序市容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06 点击数:

夏季以来,为有效治理跨门经营,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加强了巡查。第一时间向商户进行宣传,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对跨门经营的行为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让商户了解跨门经营系违法行为,增强其自觉维护市容市貌的意识。对于早餐店、水果店等跨门经营行为高发店铺,采取以加强巡查非现执法为辅的管理方式,防止跨门经营返潮。

8月6日,徐行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嘉罗公路时,发现某蔬菜店存在较明显的跨门经营现象,执法队员现场取证录像,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跨门经营整治是一项常态化任务,接下来,徐行城管中队将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巩固成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市民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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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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