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装修垃圾随意倒,追根溯源查到底

发布时间:2025-01-22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近日,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曹新公路曹罗路路口南侧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处装袋的装修垃圾随意堆放在场地上。经过仔细调查核实,确认该处垃圾是由当事人王某擅自倾倒至此。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进一步的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追根溯源,发现这些装修垃圾实际上来源于曹新公路1151号,责任人为黄某。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该地点进行核实,黄某承认这些垃圾是从其处运出,并且未按照相关规定将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收运。

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王某及黄某分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接下来,我中队将在日常巡查和执法过程中,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小贴士:《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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