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中队:跨门 “首违” 虽免罚 再犯仍需再惩
发布时间:2025-11-25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沿街商户跨门经营、占道设摊等行为,既影响市容整洁,也暗藏安全隐患。近期,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来到宝慧路上某家烧烤店,因该处有超出门窗经营的行为,执法队员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户于一个月前有一次免罚的记录,故而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首违免罚” 绝非纵容违法,而是有明确适用边界的柔性执法。根据规定,跨门经营等违法行为若发生在居住区以外区域,首次被发现且当事人主动整改或在限期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纳入免罚范围。这一制度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商户树立法律意识,既避免了 “一刀切” 执法对小微企业的冲击,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温度。
从 “首违免罚” 的教育引导到 “再犯严惩” 的刚性约束,徐行镇综合执法队始终坚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原则,既守住了市容管理的法规红线,也传递了城市治理的民生温度。
法条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