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新城管中队:未诉先办 坚守新增违建零增长底线
发布时间:2024-01-22 点击数: 次
案情介绍:2024年1月15日15时,真新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城运中心队员反映,在巡查至丰庄路工商银行时,发现有人在工商银行楼顶进行违法搭建。当班执法人员迅速到场,发现是该银行后面小区居民所为,并立刻赶到小区居民家中。据了解,当事人想在自家阳台搭建一间洗衣房供洗衣使用,并不清楚此行为涉及违法,在执法队员耐心普法与劝说下,该居民认识到了自己搭建洗衣房是违法行为,并答应马上拆除。执法队员当即联系第三方工程队,于当天16时对此处新增违法搭建进行了拆除。在对新增违法搭建零容忍的形势下,真新街道综合执法队选择跨前一步,发现即制止,制止即拆除,坚守新增违建零增长底线。
法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体制思考:真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足自身管理职责,压实压紧为民服务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联系结对社区,形成队部领导、执法队员、非编辅助队员、城运巡查队员多元网格管理体系,从发现、管理、执法的流程化处置到人员分层分级垂直化管理,做到环环相扣的无缝衔接,配合街道城运中心在6个社区开展的特保队员进社区试点,形成城运队员协助物业加强日常巡查与发现问题的力度、非编辅助队员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物业并监督其履职、在编执法队员对经物业劝导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和履职不力的物业企业立案查处、队部领导协调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与顽症痼疾的系统脉络,改善社区巡查力量不足的普遍现象,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