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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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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领域信息公开

(一)规范政策文件发布

定时更新发布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坚持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梳理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按照要求做好文件集中公布。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一是做好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包括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做好人事任免公开,包括本单位相关人事任免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回应公众诉求。

(三)做好依法履职信息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更新本部门权责事项内容,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切实提高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2.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推送至“互联网+”进行集中公示。二是按照《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将行政处罚决定向社会全面公开,。三是做好执法文书送达公开,执行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

(一)畅通受理渠道。公开信函、传真、在线提交等信息公开申请方式,通过书面、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邮箱等方式畅通受理,加强便民指引,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规范答复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途径。

(三)理顺会商机制。建立内部会商机制,围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开展商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区网信办门户网站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重点领域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上海嘉定城管”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同时,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三)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联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承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实效

(一)建立闭环工作机制,注重协动联同。落实责任部门,建立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会商、回应、督办、评估闭环机工作机制,落实市局、区办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尤其做好公众关心、关注度较高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用活用好公众热线,回应公众诉求。用活用好“12345”市民热线、“69910550”区城管热线等平台,与区城运中心联动协同,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及其他部门转交的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件,由专门部门做好受理和处置,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

(三)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围绕重点工作,深入社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加大城管执法领域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进度和结果公开力度。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本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局内部政务公开督导检查,对照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检查政务公开推进落实情况,形成局办牵头,业务科室、基层中队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政务公开效率。

(三)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重点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机关各科室涉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提高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