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22 发布机构: 区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2023年嘉定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嘉定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城市治理的功能效应。

主要工作如下:

一、聚焦标准规范,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持续依托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

(二)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鼓励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

(四)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二、聚焦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含工作部署类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各单位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持续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

(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线上政民互动渠道,依托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全链条公开、全方位解读、全过程参与、全时段回应。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聚焦平台载体建设,持续优化公开服务功能

(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长期无法更新的栏目要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全领域公开目录。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结合重点工作,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业务属性,分类清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板块与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重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二)推动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应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三)优化线下公开渠道。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导致公开点撤销的,要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四、聚焦监督保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要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三)强化监督问责和考核评估。细化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实时跟踪推进,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附件: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 件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做好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归集

通过市政务公开平台开展OA公文和主动公开公文的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

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

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各中队、各科室

9月底前

3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

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形式

显著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或有效期。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

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

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6

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无法直接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8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9

持续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0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1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各中队、各科室

 

 

10月底前

12

推动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各中队、各科室

10月底前

13

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更新本区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各中队、各科室

10月底前

14

优化、更新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

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5

完成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加快完成本区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6

加快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开发应用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11月底前

17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时效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8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范围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含工作部署类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19

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

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0

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各中队、各科室

10月底前

21

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

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2

合理确定解读形式和渠道

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3

扩大政策传播面

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4


各单位自行印发的公文,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1次。

各中队、各科室

11月底前

25

各单位要用好“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6

相关单位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7

强化线下政策推送

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8

严格落实留言答复期限

政策发布页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网上咨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答复。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29

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

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0

做好热点问题回复

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1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3月底前

32

归集公开决策事项流程信息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和实际情况,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3

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4

规范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5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各单位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6

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7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8

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

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39

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形式

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开放活动。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0

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8月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各单位要提前统筹部署,至少安排一次主题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各中队、各科室

8

41

深入推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

持续深化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逐步完善预算公开规范性,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2

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共同推进提高本单位预决算公开质量。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3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4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长期无法更新的栏目要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全领域公开目录。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5

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6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7

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业务属性,分类清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板块与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重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8

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区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49

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各单位负责解读的区政府文件应同时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及政策原文链接。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0

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1

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

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2

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3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4

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

55

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各中队、各科室

10月底前

56

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中队、各科室

6月底前

57

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单位要对照评估问题明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各中队、各科室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