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H0302001-2025-003 发布机构: 区城管执法局
生效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文 号: 嘉城管执[2025]1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嘉城管执[2025]11号

嘉定区城管执法系统2025年度 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5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年度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分工

执法监督科:负责局系统年度执法监督工作的牵头推进,具体承担组织全区市容实效督察、专项督察、进中队督察、重大督办、纪律作风监督等工作。

案件审理科: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具体承担每月案件评查、案件抽查回访(含全过程记录抽查)、重大法制审核预审、开展“法治论坛”和法制巡访活动等监督指导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开展局系统作风纪律建设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活动,统计、上报队伍违法违纪问题数据。

局投诉中心:负责局系统投诉信访件的流转、处置、回访和指导监督工作。

各街镇中队:负责对辖区市容实效、中队执法办案、专项整治、队容风纪、纪律作风等日常工作的全面监督。

二、监督内容和方式

(一)依法行政方面

监督内容:1.法治意识淡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不当行为。2.执法不规范。办案过程中超期立案、超期办案、超期结案、违规终止调查、处罚裁量失当、拆分案件、弄虚作假等执法不规范行为。3.履职不到位。执法案件不录入系统、案件久拖不决、逾期不催缴罚款、整改恢复不到位等损害执法公信力的行为。(责任部门:案件审理科、执法监督科)。

监督方式:案件审理科每月案卷抽查数不少于上月办结案件总数的 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 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全年每个中队案卷抽查数不少于 10件。每月召开执法办案质量讲评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执法监督科对执法办案和投诉处置中查实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依法履职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进督办。

(二)重要制度方面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点检查:1、事前公示不全面。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清单信息等内容不完整的情况。2.事中公示不到位。执法办案过程中,未按规定穿着执法制服、佩戴执法标识、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相对人权利义务等不规范的行为。3.事后公示不透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不及时在市局官网公示的情况。(责任部门:案件审理科、局办公室)。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开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情况检查,每半年覆盖辖区所有中队并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监督内容:1.执法全过程记录采集不规范。执法过程中文字和音像记录要素不全、记录环节缺失、记录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情况。2.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不严格。执法案件未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执法视音频记录标识存储等不规范的问题。(责任部门:案件审理科、各中队)。

监督方式:案件审理科每月抽查视音频记录数不少于上月案件总数的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并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各中队开展日常全过程记录监督检查,每月抽查数不少于上月案件数的10%(案件数不足10件的,抽查1件)。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监督内容:1.未按规定进行重大法核。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符合《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情形的案件未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况。2.重大法核案件办理不规范。经过重大法核的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等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的情况。3.审核意见不准确。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的审查意见存在问题的情况。(责任部门:案件审理科)

监督方式:案审科每月检查辖区中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情况,覆盖辖区内所有重大法核案件,每半年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执法过错的,报局领导同意后向有关街镇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街镇纠错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行政执法责任制

监督内容:1.重大问题整改。被市局监督部门发现并被责令限期纠正的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普法责任落实。区局和各中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3.辅助人员监管。配备辅助人员的中队落实执法辅助人员“六个严禁”,以及培训、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情况。4.过错责任追究。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况。(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案件审理科、组织人事科、局投诉中心)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跟踪汇总各街镇中队有关诉件、行政复议、诉讼、队员违法违纪等问题;每月抽查中队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中队数不少于 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

(三)执法实效方面

监督内容:对全区街面市容实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处置等重点区域领域的执法查处情况;市局、区局规定的专项行动和下发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等。(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各中队)

监督方式:执法监督科每周组织开展市容实效督察,每月覆盖12个街镇一次,每周汇总实效督察数据并报局领导。每季度结合进中队督察,对中队落实执行重要文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街镇中队每周自行开展辖区内市容实效督察。

(四)队伍建设方面

监督内容:1.“强转树”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在住建部“强转树”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工作态度消极,未能主动提升执法和服务质量等问题。2.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在办公场所、内务管理、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宣传服务六方面与建设标准明显不符的情况。3.业务能力停滞不前。培训教育质效不佳,办案规范中共性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提升,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的情况。4.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组织人事科)

监督方式:跟踪各中队“强转树”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总结。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城管执法系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继续协调街镇加大支持力度,从软件、硬件两方面推进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执法监督问题约谈制度,对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中队领导和队员,切实推动问题整改。适时通报系统内培训考试不合格、队员违法违纪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进中队督察行动,每季度覆盖街镇中队一次。

(五)重要案(诉)件监督

监督内容:聚焦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和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违法建筑、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占绿毁绿、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重点领域重复投诉和信访案件,跟踪调查中队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的情况,切实化解矛盾推动问题解决。(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执法协调科、局投诉中心)

监督方式:配合市局总队开展各项专项督察工作。加大投诉处置与勤务指挥、督察督办的协调联动力度,推进重点难点案诉件得到有效解决。区局投诉中心每月抽查不少于1%的投诉、信访件,并通报情况。对市、区两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督办件,由执法监督科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局大队各科室和各中队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执法监督科作为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每月统计汇总监督工作数据,推进方案任务全面落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不留监督盲点。各中队要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抓业务、带队伍的重要抓手,配齐配强监督人员,进一步强化中队内部三级督察,并将监督结果与工作考核挂钩。

(二)用好新平台新方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日常监督严格按照“上海城管”APP执法监督系统规范要求操作,推动执法监督模块的充分运用,推进“数字监督”逐步成型成熟。针对当前信访投诉反映较多的城管执法部门履职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运用“两单两书”、监督约谈、过错追责等手段及时提醒、警示和纠错,充分彰显监督威慑力,达到以督促改的效果。

(三)强化“大监督”理念,加强条块监督联动。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大监督”理念,全面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区局和中队通过工作例会、工作通报等形式,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投诉、勤务、法制、督察四方联动,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疑难案诉件的有效解决。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