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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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3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9178862。电子邮箱:jdcgbgs@126.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区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部门决算、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2017年度拆违工作经费及2017年度城管执法车辆更新)确保各项经费及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
2、人事任免方面。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区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相关人事任免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
3、城市管理方面。公布了《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公文,重点查处非法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覆盖全年重点元旦、春节、清明、冬至等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以公开的形式,公告群众合法合规买卖烟花爆竹,同时为下一步的执法工作提供支撑,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配合度。
4、执法公示方面。(1)围绕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提高城管执法实效,开展城管日常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强调抽查工作必须全过程记录等要求。进一步细化检查目标任务,促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嘉定区城管执法系统2018年全年共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公示”。(2)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将由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一方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另一方面经市局审核后在市局网站公示、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平台和市“法人库”。促进嘉定城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主动公开3587起行政处罚案件。
5、新闻类信息方面。全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92篇,“上海嘉定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36期180篇。积极扩大社会宣传面,提升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识、理解、支持。
6、为民服务方面。全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为民服务信息8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起,“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公示5批次,“嘉定城管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嘉定城管各中队地址、投诉电话”清单各1项。为全面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2018年底已在全区成立城管社区工作室339个,实现村居全覆盖。在工作室主动公开城管执法工作事项、执法人员联络信息。切实做好社区居民信访投诉咨询处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依托“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门户网站实现了信息检索功能。
2、建立基层信息公开渠道。在全区各街镇组织“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围绕城管执法范围、工作职责事项、执法方式开展讲座,同时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等服务。依托城管进城区,建立城管社区工作室,2018年底已在全区成立城管社区工作室339个,实现村居全覆盖。在社区公告栏及时公布社区城管工作人员信息、工作内容,方便社区居民办理与我局职能密切相关的工作,服务好广大民众。
3、拓宽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运用好 “上海嘉定城管”微信公众号,加强同嘉定电视台、嘉定报等全方位的宣传联系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城管执法事项修订、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夏令热线烧烤扰民整治、无违建居村创建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全年通过“上海嘉定城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0篇;各大报刊、纸媒宣传18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70次,电视宣传35次。其中,国家级媒体宣传9次。针对上述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接受媒体新闻采访10余场次,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通过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信息内容后,答复申请人2件,其中申请信息不存在数为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件。后续,我局仍将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的要求,认真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起。无提起行政诉讼,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对于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在立案中获取的信息,涉及到利益相对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条以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且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应当主动公开。按照上述两条,执法单位在立案中的取证信息涉及到相对人利益的,也应当公开。同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条,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不得公开。按照上述这条,执法单位在立案调查中获取的证据,因案件未结案,证据信息内容可靠性未确定,应当不予公开。
综上述,对于执法单位在立案中获取的信息,利益相对人提出依申请公开,是否应当公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指导。
我局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虽然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18年,我局将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对典型案例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疑难问题报告会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完善区档案局、图书馆的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律师顾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做实强化律师驻队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会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五、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城管执法局机关的工作部门,不包括下沉至各街镇城管中队等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度) | ||
填报单位: 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